工作安排

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21-04-20 09:50点击量:0

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2021041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一名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和“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要求,以全面教育质量观为核心,深化教改理念,和谐教育态势,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做好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1. 评选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推荐、综合评审。

  2. 评选人数

    学校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参选。

  3. 申报条件

  4. 课程改革类

  5.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各项法规政策,爱岗敬业。

  6.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扎实的管理理论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正确的育人观、质量关、发展观。

  7. 积极组织或参与学区、集团或本单位的课程改革,成效显著,管理经验和成果在本单位或区域有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8. 主要聚焦课程改革,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应为校长及教学管理工作者。

  9. 教学实践类

  10.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11. 注重学习,大胆创新,具有先进的教改理念,在学科教学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科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精神。

  12. 探索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学-评”策略,改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教学质量高,且在区域内有良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13. 主要聚焦教学改革,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应为一线学科教师。

  14. 教学科研类

  15.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16. 善于研究,勇于探索,积极参与各类与教改有关的学术与科研活动,积极领衔或参与区级教改项目,教学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有区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17. 主要聚焦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为科研工作人员、区学术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等。

  18. 评选程序

  19. 学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方案,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0. 民主推荐:根据评选条件,采取工会小组和级部各自在组内民主推荐的方式,分别推出课程改革类、教学实践类、教学科研类候选人各1人。

  21. 依据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人,由学校党政班子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推荐给区教育局。教育局依据相关评选程序进行组织评选、名单公示、表彰宣传。(详见教育局通知)

  22. 学校考核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评选工作全过程

  23. 工作日程安排

    4月20日前:公布《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4月23日前:通过钉钉平台,各年级部及工会小组进行候选人推荐。

    4月26日前:学校党政班子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4月30日前: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14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小组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关于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院、大众工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一名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和“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要求,以全面教育质量观为核心,深化教改理念,和谐教育态势,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包括民办学校)的校(园)长、专职任课教师;区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

  二、评选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推荐、综合评审。

  三、评选人数

  十佳教改之星:10人

  十佳教改之星提名奖:10人

  四、申报条件

  (一)课程改革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各项法规政策,爱岗敬业。

  2.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扎实的管理理论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正确的育人观、质量关、发展观。

  3.积极组织或参与学区、集团或本单位的课程改革,成效显著,管理经验和成果在本单位或区域有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4.主要聚焦课程改革,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应为校(园)长及教学管理工作者。

  (二)教学实践类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注重学习,大胆创新,具有先进的教改理念,在学科教学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科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精神。

  3.探索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学-评”策略,改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教学质量高,且在区域内有良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4.主要聚焦教学改革,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应为一线学科教师。

  (三)教学科研类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善于研究,勇于探索,积极参与各类与教改有关的学术与科研活动,积极领衔或参与区级教改项目,教学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有区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3.主要聚焦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为教研员、科研工作人员、区学术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等。

  六、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荐评审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七、材料报送要求

  1.《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荣誉证书等,著作要求原件,其他用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及事迹材料后报送。

  纸质版上交区教育局A505室,电子版上传至FTP教育局-宣传-上传-“十佳教改之星”文件夹。截止时间5月14日(周五)下班前。


   号:宣传(通)2021-2

  联系人:沈 39902154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2021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21-69983668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嘉行公路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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