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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20-05-26 13:50点击量:0

位青年教师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市将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其日常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区教研室承担。现将申报2020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5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教育学院从事教研、教科研、德研等研究人员,下同)。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师德,能认真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区教研室组织至少有三名同学科的、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成员参加的论证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通过后,由区教育局批准盖章,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若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三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若已有立项课题,则必须结题并经市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课题的选题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申报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申报的课题负责人202081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发给教师发展部文秋婵。

附件为《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请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

                                        20205

附件:《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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