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19-11-28 08:39点击量:0
为积极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纲要》《上海市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指导大纲》(试行)》和“两纲”工作要求,使学生深入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三农”政策,引导学生认识自然,学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了解农村变化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学会劳动,体验生活,培养热爱劳动的观念和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品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学生热爱家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进取的热情;促进知识学习与实践体验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组织高二学生开展农村社会实践活动。
一、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浏河营地
二、组织管理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文洁
副组长:乔春雨、陈兴华、赵雪平
成员:陈宏(活动实施);侯旭东(后勤保障);李桂华、瞿娟娟(协助活动实施)。
2、班级管理责任人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等各教育环节的落实与实施。班主任随班参加本次所有活动,做到:学生在,老师在;学生在哪里,老师在哪里;带班老师中途不得随意调换;教师要关心每一个学生的生活、思想、劳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1~2名学生,担任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做好有关工作。落实好宿舍等各项目工作具体负责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3、活动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
(1)11月27日,召开学农工作教师准备会,充分做好学生参加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动员(安全教育、行规教育等)、分组分班、宿舍安排、教师配备、物质准备等;
(2)11月28日,召开学农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向学生明确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建章立制,确保农村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带队领导提前向劳动基地提交参加劳动实践的学生名单及带班老师名单等;
(3)劳动基地将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住宿、饮食等条件,建立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学生在实践活动期间的公共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人身安全。凡遇气温骤降、雨雪等恶劣天气,学校将协调浏河营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4)把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始终贯穿到整个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理,按下列工作程序操作:
急性疾病类:发现人——班主任——学校负责人——如有需要送医院——后续;违纪事件类:发现人——班主任——学校负责人——后续。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乔春雨、陈宏、瞿娟娟
三、教育内容及实施办法
1、时间安排
12月2日(周一)8:00集合,从学校发车赴浏河营地;10:00举行学农动员会;下午开始劳动;
12月6日(周五)安排学生做好农运会展示、小结交流和评优工作;12:15集合,从浏河营地发车返回学校。
2、活动内容
区劳动基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学生农村社会劳动实践活动的计划,落实具体劳动实践活动内容,将既注重农业知识普及和农业技能的传授,又注重让学生了解现代农业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观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勤俭节约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坚持“教育、实践、访谈、考察”相结合,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过程贴近生活,要求循序渐进,安排规范有序。
学生积极开展研究型、探究型活动和微型课题研究,开展社会调查,听报告会,收集有关数据,考察体验现代农业,了解农业发展的过去和现在,展望未来,增强实践活动的情感体验,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发未来投身农村广阔天地的热情。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完成一份学农简报(12月10日前,全校1份),出好一期高质量的黑板报(12月4日19:00前,各班级),指导学生完成一份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2月10日前,全校1份)。活动结束后,学校要认真做好总结及延伸教育,组织学生对在活动中获得的生动感悟、深刻体验和真实情感进行交流。
备注:具体每班每天课程内容根据营地安排
3、住宿安排
学生:女生(A楼,28间宿舍);男生(B楼,24间宿舍),具体见附表。
年级部组织班主任按学农住宿安排分好寝室(8人/间),选好寝室长;打印好每个寝室人员名单(A4纸),寝室长把名单(宽10CM高14CM)插入房间外墙塑料栏内,按要求整理内务,入营当天带领组员到各自底楼大厅领取相应物品,离营当天归还相应物品,室长负责寝室卫生和行为规范。
教师:14人,根据营地安排,教师宿舍为A楼102-105室,B楼102-105室,由于年级部统筹安全住宿。
4、用餐安排
餐桌由营地统一负责安排,学校每桌指定一名桌长,桌长负责文明就餐和清洁桌面,督促组员爱护环境卫生和做好垃圾分类。用餐注意文明礼仪,珍惜粮食,杜绝浪费。
5、文体宣传
(1)年级部组织年级自管会进行分工协作,宣传委员负责采集、编写新闻及黑板报;自管会策划学农期间的学生文体活动,篮球、排球等体育用品,可提前从学校自备;年级部备好校旗,选好好4名旗手。
(2)动员会、总结会上各一名校领导讲话,各一名学生代表发言,年级部遴选好发言学生代表,并在入营时将发言学生名单交于营地。
6、安全事项
(1)各班填写《高二学农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情况统计表》(11月30日前交年级部),凡患有诸如:发热、心脏病、哮喘、高血压、个别心理异常的学生等,进行如实登记,并加强监管或心理干预,必要时及时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决定是否暂停相关学生的学农活动,避免引起突发事件。
(2)浏河营地医务室仅配备非处方常用药品(感冒、发热、消毒、包扎等),特殊用药由学生自带,如需去医院就医,及时报告班主任,联系负责人。
(3)请学生根据天气情况,带好个人生活用品和保暖衣物;叮嘱学生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如手机、iPad、照相机等,若必须携带,请按照年级部统一要求服从管理;学生不准携带扑克等游戏物品。
(4)整个学农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请学生时刻注意人身安全,按照营地统一课程要求开展活动,不得擅自到营地水上设施等处玩耍、活动,不得擅自离开营地;原则上不允许家长来探望,特殊情况需联系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备年级部,再行接待。各班主任根据所附《嘉定区学生校外活动行为表现评价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陪伴。
7、考核评价
(1)组织学生写好劳动小结,填写好社会实践鉴定表,由学校、劳动基地共同负责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鉴定工作;
(2)做好活动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区级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为每班1名;校级先进个人每班5人(含区级);
(3)做好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各种资料的积累和上报工作,学农结束后一周内将学校学农工作计划、区级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简报、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份、学农工作总结(附2-3张学农照片)、评价表(打好自评分)等材料一并上交教育局德育科和浏河营地各一份。(电子稿文件夹以学校命名上传至:FTP德育科专用/2019校外教育/2019高二学农)。
8、其他事项
(1)教师、学生需自备洗漱用品(毛巾、牙刷、牙膏、杯子等),学生带好拖鞋、衣架、雨靴、劳动棉手套等个人用品;营地没有小超市;一定要带好热水杯。
(2)晚间根据年级部统一安排开展活动。
四、费用情况
学农期间发生的费用遵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参加学农除收取餐费外(30元/天;早餐:6元/天;中餐:12元/天;晚餐:12元/天;共4早9正,合计132元),不收取其他费用。学生保险、教师餐费、接送车辆租借费等由学校承担。带队老师餐费标准同学生。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参加,各班主任做好排摸工作,将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名单汇总到年级部后报给学生发展部。
本次活动通过《上海市嘉定一中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确保每位家长知晓,并协同学校对学生做好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嘉定区学生校外活动行为表现评价表(高中版)
附件2:关于评选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3: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1
嘉定区学生校外活动行为表现评价表
(高中版)
学校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值 | 自评分 |
组织领导 (20分) | 做好学生活动前的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学校学农(军训)领导小组,校级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长到场,中层干部具体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 10分 | |
班主任全程跟班活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发挥学生干部作用。 | 10分 | ||
活动 情况 (30分) | 自觉遵守劳动(军训)纪律,令行禁止;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安全事故、纪律事故、失窃事故等各类事故发生(若发生此项不得分) | 10分 | |
态度端正、积极性高,尊敬教官、老师及工作人员,主动热情打招呼;劳动工具收交及时、校旗引路。 | 10分 | ||
按时完成劳动(军训)计划,合理设计学农社会调查问题,认真进行学农(军训)小结、交流,及时做好评优工作。 | 10分 | ||
食宿情况 (20分) | 宿舍保持整洁,生活用品摆放规范,爱护室内公物;按时入寝,不吵闹,纪律好,不乱窜宿舍。 | 10分 | |
有序就餐,纪律好,不浪费粮食,按要求整理好餐桌。 | 10分 | ||
宣传教育 (20分) | 学农(军训)期间完成一份简报,出好一期高质量的黑板报 | 10分 | |
学校或班级开展节俭、艰苦奋斗等主题教育活动,尊重农村风俗习惯、尊重农民,活动有特色 | 10分 | ||
上报材料 (10分) | 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简报、调查报告、自评表、计划、总结等,要突出学校组织的有特色的活动) | 10分 | |
合 计 | 100分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附件2
关于评选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实施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决定开展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程序
自我鉴定、民主推荐、集体评议
二、评选标准
1、遵守各项纪律,尊重指导教师,团结互助
2、劳动态度积极、吃苦耐劳,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踊跃参加社会实践调查和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标准,由各班级根据学生在农村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通过班级、年级部和学校民主推荐、综合评定产生,名额安排:每班校级先进个人为5人,并从这5人中推荐1名为区级先进个人。12月5日前,各班级将名单报给高二年级部,经讨论确定后,学校将区级先进个人名单汇总上报教育局德育科和浏河营地审核、备案。
附件3
2019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是否推荐为区级 |
1 | ||||
2 | ||||
3 | ||||
4 | ||||
5 |
注:此表汇总校、区学生学农先进个人名单,12月5日前报高二年级部。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19年12月 日
联系电话:021-69983668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嘉行公路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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