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上海市嘉定一中教职工挑战性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稿)

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19-02-18 12:24点击量: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学术能力和教学质量。通过挑战性项目,激发教职工专业发展的内驱力,推动教职工突破自身发展瓶颈,挑战更高层级的教育教学内涵,形成自身的教学特长与教育风格。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上海市嘉定一中教职工挑战性项目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职工挑战性项目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学校党政工联席会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部,庄珠凤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估小组

主要由外聘专家团队组成评估小组,负责申报项目的立项认定、中期评估和终结评估

 

三、申报对象及形式

(一)申报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申报形式:

1.个人项目,由教职工个人自主申报。

2.团队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申报,并在申报书中标明团队成员及其负责板块。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需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管理经验和研究能力,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管理经历

2.所有立项项目均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

3.所有立项项目均应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满足学校新一轮发展的需要,能针对性地解决某一重点、难点或瓶颈问题,且有突破、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操作性强,研究结果有推广价值。

4.挑战性项目分课程、教学、德育、科研、培训、综合、自主等七大类。

5.与各级各类已立项课题、项目内容重复的不得申报,凡主持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首次申报者不在此列)。

 

五、申报及评定步骤

1.申报工作由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并由其发布《上海市嘉定一中教职工挑战性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

2.教职员工自愿申报,并填写《上海市嘉定一中教职工挑战性项目申报表》,上交工作办公室。

3.经项目评估小组审核后,由项目领导小组确定立项项目。

 

六、项目管理

1.常规管理:各立项项目由工作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抽查,由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2.中期检查:各立项项目由项目评估小组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过程汇报、研究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终期评估:在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项目评估小组进行终期评估定级,确立A、B、C三级。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校本教材、专著、论文等。

4.个人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研究,项目即时终止;团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研究,应及时向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或逾期未完成项目的,学校两年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研究人员的立项申请。

 

七、保障机制

1.学校建立管理网络,确保项目运行顺畅。

2.学校同步确立奖励项目,归入绩效奖励性指标中。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

二○一九年一月

附件一:上海市嘉定一中教职工挑战性项目申报指南(定稿).docx

附件二:上海市嘉定一中教职工挑战性项目申请书(定稿).docx


联系电话:021-69983668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嘉行公路701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嘉定一中

沪ICP备05008818号-1  |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1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