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调查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18-10-11 11:39点击量:0


各位教师

依据区教育学院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调查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并符合条件的教师1022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部。

 

附教育学院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其它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更好地为教育决策和教改实践提供参考依据,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决定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应用调查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我区决定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它教育单位(其它教育单位必须是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或研究的)

二、成果要求

1.所交成果必须是近年来调查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如属于国家、市、区级、校级课题研究的内容,请注明课题名称,如果该成果在其它任何报刊杂志上已经发表的,请予以注明发表时间和期刊。

2.调查研究的内容选题可以选择自己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有价值的“真问题”,或者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3.所交成果包括三个部分内容:调研方案、研究报告、调研工具(问卷、量表等)。研究报告须遵守文体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3500字。

4.研究成果需要署名作者所在单位、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方便时及时沟通。

三、组织方式

1.上交评选的材料为:成果(包括调研方案、研究报告、调研工具三个部分内容)纸质稿一式2份,与纸质成果同版的电子稿和电子版的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各单位统一将参评材料交教育学院科部负责相关学段的科研员。

2.教育学院科研处将择优选送部分调研成果参加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的评选(评价标准见附件2)。

                            

                                  嘉定区教育学院科研部

                                  20181011


附件1:申报201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调查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登记表.xlsx

附件2: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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